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阳江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条件。
二、补贴标准。非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300元/千瓦和60元/千瓦;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换电站补贴资金从我市获得的切块资金中统筹,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另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组织有关企业(高速公路及供电局建设部分除外)按申报条件开展申报工作,于8月底前将底数情况(填附件2)盖章报送我局。
(二)请阳江供电局按申报条件核实本市供电系统建设的充电桩,于8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2)盖章报送我局。
(三)请市交通运输局对符合2022年补贴条件的高速公路充电桩进行核查验收,于9月20日前将补贴申领材料盖章报送我局。另外,请于8月底前将底数情况(填附件2)盖章报送我局。
四、其他事项
(一)请高速公路充电桩业主于8月底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请阳江供电局于8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请其他相关企业于8月底前向属地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
2.阳江市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 .pdf
附件2.阳江市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xls
本文转载自 阳江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