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幢70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编:526040
电话:0758-223245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办公室 人事科 | |
机构职能 | —— | 局主要职责 | 人事科 | ||
内设机构 | —— | 局机构设置 | 人事科 | ||
联系方式 | ——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 —— | 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信息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 | 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配套政策解读文件 | 各相关 科室 | |
其他文件 | —— | 除规范性文件外,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通知公告等 | 各科室 |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 | 核准批复、节能审查等行政许可信息 | 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科室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有行政处罚事项的科室 | ||
办事指南 | —— | —— | 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 | 各有关科室 | |
工作动态 | —— | —— | 局重要会议、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动态信息 | 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 |
财政预决算 | —— | —— | 年度财政决算、预算信息 | 办公室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价费标准 | 商品价格 |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主要商品价格及其定调价文件 | 价格科 | |
服务收费 |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重要服务价格及其定调价文件 | 价格科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或收费标准 | 价格科 |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 | 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 重点科 | ||
其他 | 计划规划 | ——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要点等 | 各科室 | |
人事信息 | —— | 选调公务员、人员聘用、人事任免等信息 | 人事科 | ||
财政信息 | —— | 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办公室 | ||
党建工作 | —— | 党建工作相关工作动态 | 机关党委 | ||
政府采购 | —— | 局采购遴选公告以及遴选结果公示等信息 | 各科室 | ||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