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及省驻肇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统筹新型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民生保障,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增长,为构建“一带一廊一区”区域经济布局打牢基础、增强动力,促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计划安排方向主要包括:
(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建设规模较大的公路、铁路、机场、港航、能源、水利、农业农村、信息、城建、环保和科技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产业工程项目。以培育“4+4”制造业产业集群为重点,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打造产业新支柱,加快推进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农林牧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项目。
(三)民生工程项目。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等项目。
二、编报条件
申报列入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项目有关信息完备、真实、有效,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原则上是纳入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其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省、市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稳投资力度实施的项目,以及“造血”型重大产业项目。
(二)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具备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确保2022年能够动工建设的项目列为正式项目;2022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列为前期预备项目。
(三)申报计划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原则上不得打捆打包。
(四)2021年市重点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2年市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
三、编报单位
申报项目计划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申报,市属单位投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其他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申报。
四、编报要求
(一)保持产业项目投资适度增长。各地申报的在建实体产业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总体比2021年增长20%以上。
(二)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正式项目计划须按要求规范填写附表内容:(1)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项目名称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2)根据建设工期合理确定建设起止年限。(3)对建设期内年度投资进行认真测算,与项目总体目标、建设期内年均投资强度相衔接,依据2022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和目标进度。(4)按项目工作时序精准确定项目开工与投产时间。(5)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填写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立项、用地报批、施工设计、招投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
申报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原则上需要市层面及以上解决有关问题或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才可以纳入。同时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和2022年主要前期工作内容。
(三)申报方式。申报项目计划采取书面与电子版申报相结合,同时附项目简介、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四)申报说明。(1)填写项目建设阶段。申报项目计划按建设阶段分为投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四类。其中,投产项目是指预计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在2022年内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建设,2022年继续实施尚未能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已基本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计划在2022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此三类项目按附件1要求申报。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是指2022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有具体工作计划,预计近两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此类项目按附件2要求申报。已申报2022年省重点项目的,必须申报2022年市重点项目。(2)项目批复信息请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填写批准机关及文号。(3)建设地点应具体到镇(街)。(4)2022年主要建设内容要与投资计划对应填写建筑物名称及建筑面积,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或生产线条数。(5)建设起止年限统一格式为20XX—20XX。(6)开工时间、投产时间具体到年月,格式为20XX年XX月,且与建设起止年限一致。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编报原则和条件认真梳理筛选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请于8月23日前将一名联络员名单通过粤政易或政务邮箱报市发改局;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其中,书面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盖单位公章)请务必于9月20日前报市发改局。
附件:1.肇庆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2.肇庆市2022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李婧,电话:2209188,邮箱:sfgj_zdk@zhaoqing.gov.cn)
附件:
附件2:肇庆市2022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xls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