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运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工具加大开拓国内市场力度,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有关规定,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补贴期限内仍属有效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包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期限
(一)补贴标准:对参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专精特新企业,单张保单保险费率7‰以内部分的保费,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用4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30万元。
(二)补贴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实缴保费并开具相应发票。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已向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保险单需由保险公司(含分支公司)出具。
(二)企业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已实际缴纳,且保费发票日期在补贴规定期限内。
(三)企业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请流程
本项补贴政策按照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协调保险公司提供相关企业的保险情况,企业需对保险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相关流程如下:
(一)兑现确认。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找到“专精特新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进行保险费用信息复核,无异议的点击“确认兑现”;若对核实结果有异议,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点击“确认兑现”;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享受本项兑现资金。
企业复核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
(二)资金拨付。经内部审核、社会公示等流程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电话:289682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电话:2211065
技术电话:5663191、180592816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9日
本文转载自 厦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