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园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企业、园区可自愿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推荐对象应优于本地区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平均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近三年有未正常经营生产、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垄断行为、督查发现严重问题、节能监察整改未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绿色工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对标《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水平行业领先;列入本地区省级绿色工厂名单。重点行业企业按相应行业要求自评价,其他企业按《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自评价。
(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母公司,优先推荐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行业领先,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占比较高,有效带动链上中小企业绿色升级。
(三)绿色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水平同类领先;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跨行业耦合提效、绿电直连等,实现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
三、动态管理
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照新申报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现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不再保留。达不到新评价要求的,按程序适时移出现有名单。
四、工作程序
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绿色工厂优先推荐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请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填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审核,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发布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及动态管理移出、更名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区要完善梯度培育机制,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构建绿色诊断对标、技术改造升级、梯度培育建设、持续改进提升工作闭环;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指导,利用绿色金融等政策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验证应用和改造升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
(联系人:朱宇鹏 0592-2896598 杨铭 0592-5126673)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2.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
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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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