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43号)《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武经信[2018]4号)《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简称“地补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对象
1.本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含集团公司);
2.非本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授权委托一家(唯一)本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
(二)申报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本市销售并完成登记注册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含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市销售并完成登记注册上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已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3.车辆已接入“武汉市新能源汽车管理与服务平台”,且满足接入服务要求:接入时间一年以上(含),基于平台算法计算的车辆行驶里程不低于1000公里(含),车辆上线传输累计时长不低于12小时(含),车辆三级报警率低于平台接入车辆的平均值。
4.已获得地补资金的车辆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地补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车辆汇总表及明细表。
4.车辆获得国补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地财政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盖章出具)。
5.车辆销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
6.车辆接入市新能源汽车管理与服务平台证明材料原件(由平台运维企业湖北车百链数字服务有限公司盖章出具)。
7.销售车辆时已扣减地补资金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按照上述第(三)部分顺序、分年度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U盘拷贝),于2026年9月28日17:00前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楼418室。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为清算补录,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遵守申报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周芝羽 027-85316960,向 菁 027-85316952
市新能源汽车管理与服务平台:董麟 18986081262
工作QQ群号:542156641(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8日
附件:1.**公司关于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的承诺书
2.**公司关于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的报告
3.**公司关于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信息汇总表
4.**公司关于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信息明细表
附件1+xx公司关于申请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的承诺书.docx
附件2--+xx公司关于2026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第二批)申报的报告.docx
本文转载自 武汉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