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工作,规范行业运营秩序,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慢行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便捷、安全出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开展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量(2026年—2030年)专项评估工作,并形成了评估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从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共30天。
二、发布机构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三、评估结果
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量为2万—2.4万辆,其中,麒麟区13700—16400辆、沾益区1800—2300辆、马龙区1200—1400辆、曲靖经开区3300—3900辆;建议运营企业不超过3家。
四、测算方法及依据
采用供需平衡法,基于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社会经济特征、建成环境特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周转率、平均骑行距离及时间等数据,平衡居民需求、行业管理与道路空间秩序。
五、对比说明
对比2021年第一轮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量评估结果,即适宜投放规模为2万辆,可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本轮评估结果总量总体平稳、小幅增加。结合城市发展、交通状况及出行特点等因素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气候与路网条件支撑运力适度扩容。曲靖气候温和,极端天气少,有利于车辆全年稳定运营。同时城市路网持续完善,主次干道、微循环道路逐步贯通,交通条件更适配车辆运营,支撑投放规模小幅增加。
(二)城市拓展带动居民短途出行需求增长。曲靖中心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新增居住区、商圈、校园片区较多,城市服务范围不断延伸,市民短途通勤出行频次上升。
六、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请将意见信函邮寄至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管理科,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兴源路6号,邮编:65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量评估”。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qjscgjcgk@126.com,在邮件主题标明“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承载量评估”,并明确“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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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