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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梅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梅州市工信局 · 2025-03-13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梅州高新区、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围绕铜箔-电路板、电声、绿色建材、陶瓷四个细分行业增加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促成供需对接匹配,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产品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牵引单位(后文简称“牵引单位”)或纳入其“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的数字化软硬件企业(不限于梅州市内企业),且证照齐全、守法经营,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的产品须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代理产品的需提供双方盖章的产品代理协议或受让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具备“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特征,覆盖细分行业“研、产、供、销、服、安”等关键环节。产品成熟度高,定位清晰,改造工期短,运维便利,并能提供在相应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应用的服务案例(不局限于梅州市内企业)。

(三)提供产品服务的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具备完善的售前服务和售后实施交付能力。

(四)产品价格应符合市场合理性,坚决防止虚高价格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企业出一点、供给方让一点、政府补一点”原则,申报单位对报送的数字化改造产品和服务给予一定程度的让利。

二、征集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汇编成册(A4纸张双面、胶装),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含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文档),于2025年3月21日前报送至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牵引单位(以下简称“牵引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各数字化牵引单位按要求对申报单位资质及产品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后,于2025年3月25日前报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牵引单位审核意见)。

(三)专家评审。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产品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形成拟发布“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

(四)正式发布。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发布产品和服务目录在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清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数字化牵引单位严格把控申报单位资质,对产品信息真实性、产品实施及售后服务能力、价格合理性等负责。申报单位退出产业生态联合体、发生重大信息变更、出现经营异常等情况须及时报备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梅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库将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调整。

(三)申报单位对所属产业生态联合体的被改造企业提供产品服务。拟被改造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库中产品服务,并与对应细分行业数字化牵引单位及其“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签订项目合同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政策专项资金支持。

(四)各数字化牵引单位要会同各自“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单位共同制定签约合同范本,连同产品征集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同可为双方合同或多方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技术服务内容(若有个性化定制服务也须说明)、工作协议(包含售后服务)、合同费用、产品报价清单、验收、费用支付、侵权处理、违约责任等。

(五)请梅州高新区、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发动属地数字化服务商与数字化牵引单位对接,积极加入产业生态联合体,丰富优质产品供给。

附件1.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入库申报书(模板)

2.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清单

3.数字化牵引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许少辉0753-2392188)

附件:附件:产品入库申报书.docx


本文转载自 梅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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