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意义
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上处于弱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容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濒临倒闭的困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政策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资金来源、管理机构、合作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流程、资金使用要求、监督和风险管理、其他、附则。
1、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四条)共4条:阐明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转贷资金的定义、资金用途,转贷资金适用对象和主要原则。
2、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共1条:明确转贷资金的规模(1亿元)及来源。
3、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至十条)共5条:明确梅州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组成,详细阐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4、第四章合作金融机构(第十一条)共1条:阐述合作金融机构主要职责。
5、第五章资金使用流程(第十二至十八条)共7条: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划拨、收回、归档等。
6、第六章资金使用要求(第十九至二十五条)共7条,明确转贷资金申请时间、使用时间、使用额度和使用次数、服务费标准,并提出使用转贷资金的审批原则、服务费管理等要求。
7、第七章监督和风险管理(第二十六至三十条)共5条:明确对转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对责任追究等,确保转贷资金运作安全。
8、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一条)共1条:明确转贷资金停止运作、决算工作等内容。
9、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二至三十三条)共2条:明确解释《管理办法》的责任单位、《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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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