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06月14日,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梅州市省产业园扩园实施办法(试行)》(梅市工信〔2022〕 4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厅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工信园区〔2020〕83号)中“支持开放程度较高、土地节约利用较好的工业园区扩园,下放省产业园扩园审批权限,已开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80%的园区可由园区所在地市自行审批扩园并报省政府备案,扩园区地块应符合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及环保要求,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在全省同评价类型开发区中排名前三分之二或达到相当水平”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产业园扩园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2〕8号)中关于“各市须在批复省产业园扩园一个月内将有关情况报省工信厅,同时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由省工信厅于每年12月统一报省政府备案”的要求,起草《梅州市省产业园扩园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梅州市省产业园扩园实施办法(试行)》共有11条内容,分别为省产业园扩园定义、扩园原则、申请扩园条件、扩园需提交材料、扩园申报程序、扩园后建设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一条,定义了省产业园和扩园的概念。
第二条,明确了省产业园扩园应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简述了省产业园扩园的基本条件。优先支持开发程度较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较好的省产业园扩园;严格控制开发程度较低、布局分散的省产业园扩园。
第四条,规定了省产业园扩园应具备的5个方面条件。土地利用方面,已开发面积超过省级产业园批准面积的80%,或者土地集约利用成效明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在全省同评价类型园区中排名前三分之二或达到相当水平。扩园地块方面,扩园区域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四至范围明确,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应与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一致。扩园区域应与原规划区块集中连片,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控制在原省产业园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范围内,受地形或其他条件的限制确实不能相连的,按照“一园多区”的原则进行扩园。发展导向方面,扩园区域有明确的产业发展定位,主导产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聚焦省着力培育的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具备形成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基础和条件等。发展规划方面,发展规划科学,功能分区合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扩园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够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涉及林地的区域符合用林相关规定和要求。限制条件方面,近三年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或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园区不得申报扩园。省级产业园扩园后两年内不再次受理扩园申请。
第五条,明确了省产业园扩园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省产业园扩园的正式函件;省产业园扩园区域是否符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省产业园扩园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省产业园扩园区域是否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扩园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省产业园扩园范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省产业园近三年无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的证明;县(市、区)级政府(管委会)扶持省产业园发展有关政策材料及有关机构设置情况等。
第六条,明确了省产业园扩园区流程。一是园区所在地县(市、区)级政府(管委会)按照上述申报省产业园扩园有关要求,组织县(市、区)(管委会)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对申请扩园区域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风险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事项提出审查意见或提供有关材料,于当年10月底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申请省产业园扩园的正式函件,并随文报送《省产业园扩园申请表》和本办法第五条所需材料,作为申请扩园佐证材料。二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征求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申请扩园的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审核办理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三是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批复同意扩园。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
第七条,明确了扩园区域的管理。
第八条,强调了省产业园扩园区域布局建设的要求。
第九条,强调了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为组织实施主体。
第十条,明确了省产业园扩园纳入动态监测和评价实施范围。
第十一条,明确了《实施办法》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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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