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请主平台开发公司根据《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的内容,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和“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的奖励。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有关内容,广泛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各申报企业需于2024年4月4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园区管理机构初审
1.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
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指以发展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由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开发区)内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三个方向)进行复核,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汕尾高新区自行初审后行文推荐报送我局)。
(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予推荐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企业;特别做好“查重”工作,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省级资金。
(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按“谁推荐、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审核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一律依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5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电子版<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1式2份)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我局将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
1.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
2.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3.标准厂房建设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4.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5.项目汇总表和绩效目标表(工信及汕尾高新区填报)
6.汕尾市“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中带★的产业集群方向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工业园区科 黄秋祥 3389792)
附件:
附件1.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docx
附件2.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附件3.标准厂房建设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附件4.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zip
附件5.项目汇总表和绩效目标表(工信及汕尾高新区填报).zip
附件6.汕尾市“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中带★的产业集群方向.docx
附件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 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本文转载自 汕尾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