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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小巨人”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湖州市工信局 · 2026-02-02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区县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精准度,有效提升企业申报质量,我局拟开展2026年度重点“小巨人”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

1.对象: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在上一轮和新一轮第一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不再推荐申报

2.条件: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投资方向需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用于设备购置、研发投入、产学研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土地购置与厂房建设等费用不能计入。有效发明专利5项及以上;近2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值不低于4%;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为负值。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

1.对象: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到期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条件:对照《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要求,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有关要求

(一)参加重点“小巨人”预申报的企业需填写《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1)、《“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2),参加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的企业需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申报书》(附件3),暂无需提交佐证材料。申报材料注重材料真实合规。

(二)请于2026年2月6日前,预申报企业将电子版(无需扫描、盖章)报送至所在地区县经信部门,由区县经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处。

(三)各区县经信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适时组织申报辅导,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企业应报尽报,真实掌握申报预备队伍,便于后期开展精准辅导和一对一诊断提升服务。各级各部门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代理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在预申报后举办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政策和答疑。申报中有相关问题请按实际情况向各区县经信部门进行咨询(见附件4)。

(二)本次预申报非正式申报,届时以上级部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doc

附件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doc

附件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报书.doc

附件4:各区县经信部门联系方式.docx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

(联系人:吴一龙,联系电话:2087207)


本文转载自 湖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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