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和老龄工作的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吸引银龄人才投身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事业,充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助力旅居云南建设,激活银发经济发展动力,现就2026年第二轮招募“银龄工程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按照招募需求统计,本次公开招募“银龄工程师”65名,具体招募单位(企业)、需求人数、岗位条件和联系方式见《2026年度第二轮“银龄工程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各类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和国有、民营企业的从事过科技研发、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企业经营、项目管理、职业技能等相关工作的退休人员。本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纳入“银龄工程师”行动计划。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人才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心健康,热心工业和信息化事业,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2.持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技师)。
(四)用人单位(企业)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工程师”,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提出需求,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
四、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审核认定、发布公示、签订协议的程序开展。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任选其一即可。
(二)截止日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7日止。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云南省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附件2)和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业绩等证明材料、近半年的体检报告(扫描/复印件)。
2.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相关单位(企业)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应募单位(企业)+意向岗位。
六、签约与保障
应募的“银龄工程师”与用人单位(企业)协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具体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等权责事项。
“银龄工程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用人单位(企业)按照《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严格落实“薪酬待遇、科研合作、畅通渠道、生活保障、人才礼遇、旅居服务”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省级财政根据“银龄工程师”的服务时长、工作量和贡献度对用人单位(企业)予以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给予额外经费补助。
附件:1.2026年度第二轮“银龄工程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募岗位需求表
2.云南省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4日
附件:2026年度第二轮“银龄工程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募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云南省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doc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