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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榆林市工信局 · 2026-05-29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节能20260057号

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科(工科)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6〕40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托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相关标准,遴选对象主要包括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木材加工及其制品、建材、铅冶炼、锌冶炼、铁合金、印制电路板、聚酯涤纶、毛纺织、丝绸、维纶、氨纶等28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是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4.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

5.2025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节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9.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审计。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 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科(工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2026年6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审核。(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ljnk2026@163.com)。

(二)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评选出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征求意见并进行公告后联合出具推荐文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将申请报告、推荐表(附件4)等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复审,遴选确定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公示。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现场核验。

(四)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发布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工作要求

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科(工科)局要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切实把握遴选质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组织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4.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蒋菲菲   电话:0775-2827456)

文件下载: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

关联文件:


本文转载自 榆林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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