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规〔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工信领域股权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范围
工信领域股权投资项目聚焦全省制造业标志性产业链,投向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节能降碳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能级提升和标志性产业链补链强链,突出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培育力度。
二、申报条件
(一)被投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和股权回购能力。
(二)在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行业引领性。
(三)申报的股权投资额度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额度,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
(四)申报企业须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建设开工前应具备的相关手续(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复印件以及证明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和股权回购能力,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行业引领性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申报企业对项目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二)汇总推荐。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逐级审核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县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初审,审查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并综合企业竞争力、产业适配度、技术领先性、项目先进性等因素,确定申报推荐项目。市工信部门填写《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会同市财政部门出具联合推荐函,对审核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报送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10月9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汇总表同步发送可编辑版)。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请使用EMS邮寄);电子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四、有关政策
股权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对触发股东(企业)回购条件的,投资期内视企业成长情况或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且完成申报项目建设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让利奖励,具体条件在股权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
未尽事宜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规〔2026〕148号)为准。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文光、商西鹏0531-51782607
省财政厅马子腾 0531-51769521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山东省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