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务局: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冀工信节函〔2021〕693号)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术进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主要在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到2023年底,九个重点用水行业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全覆盖。鼓励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节水型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重点围绕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用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职工节水意识等内容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定额用水,如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进行水平衡测试。
(三)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五)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
(六)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七)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相关行业企业对照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对符合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条件的,企业组织编制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并提交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并于6月30日前将拟推荐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资料(申报书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联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三)审核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组织对申报节水型企业资料开展审核,遴选出市级节水型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将入围市级节水型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联合公告本年度入围市级节水型企业名单。
(四)推荐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在市级节水型企业中选择水管理基础较好、装备技术较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较先进企业推荐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对单位产品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等指标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推荐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对获评“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和“河北省节水标杆企业”给予授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对应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水示范性项目建设的,择优申报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和河北省节水标杆企业。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水利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工作进展,推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市工信局:方升、高佳梅;电话:3800032/3800020
市水务局:谢琳、胡浩;电话:3069439/3690135
附件:1.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评分标准
2.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
3.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评分标准、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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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