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加强盐业管理工作的协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食盐专营执法职责的通知》(秦编〔2022〕37号)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盐业管理工作的协作机制》,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加强盐业管理工作的协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2017〕第696号)、《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食盐管理各项工作。依据中共秦皇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食盐专营执法职责的通知》(秦编〔2022〕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协作机制。
第一条 明确部门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全市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行业经济运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全市食盐专营批发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执法职责,负责食盐专营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全市重大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
第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边界明确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盐业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专营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面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按工作职能处理投诉、举报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超出职能范围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部门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履职到位,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监管规范、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信息等材料及时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将食盐专营监督检查执法情况及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盐专营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需要协助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另一方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应当及时做好相应协助工作:涉及需要另一方出具专业性或技术性认定意见的,应当及时书面反馈,做好相应协助。
第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盐专营管理、专营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互相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
第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各县(区)盐业主管部门、食盐专营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食盐专营执法培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开展工作交流,遇重大事项需联合会商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盐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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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