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发布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为1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以下简称为251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以下简称为252号文)。252号文已印发各地,现将251号文转发(附件1),三份文件的电子文档,均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直接下载。
为全面促进和规范我省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指导和便利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报告等手续,提高境外投资项目服务管理便利化水平,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现将有关我省有关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国家11号令、251号文、252号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审核、申报境外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11号令推出的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和251号文、252号文明确的产业投向、规范程序及相关要求,指导所属投资主体依规履行核准、备案、报告等相关手续,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二、更新项目办理流程。11号令、251号文、252号文均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发改外经〔2014〕265号)同时废止。为方便企业申报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我委研究制作了《省属地方企业(投资主体)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流程图》(附件2),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属地企业办理。
三、完善项目后续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发挥省、市发展改革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作用。从2018年3月1日起,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程,将属省级备案管理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抄送投资主体注册所在地的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并将属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管理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告知投资主体注册所在地的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宣传、项目推介、服务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地区境外投资项目工作台账,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落实好“大额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境外投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境外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等制度规定,推动我省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专此通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外经处 孙传海
电 话:027-87820556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本文转载自 湖北省发改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