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办理历史遗留回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的通告

公示公告 · 来源:辽源市政府文件库 · 2020-08-24 · 阅读约 2 分钟 · 查看原文 ↗

为切实做好沉陷区、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有效解决回迁户因权属证明及有关材料不规范而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市政府决定,集中时间和人力对历史遗留的回迁安置房屋产权进行仲裁审核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通过仲裁确认方式对回迁安置房屋的权属申请审核确认。

(一)房屋拆迁时,被拆房屋已经转让,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被拆迁人既有原房屋转让人姓名,又有原房屋受让人姓名,原房屋受让人无法找到转让人,不能共同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房屋拆迁时,被拆房屋已经转让,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被拆迁人只有原房屋转让人姓名,受让人有相应证据证明存在买卖关系的;

(三)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后至其回迁安置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之日前,被拆迁人出让安置房屋并已实际交付的,受让人无法找到出让人,不能共同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有本通告第一条情形的,经依法仲裁审核确认,申请人可凭确认的仲裁裁决书,到税务部门依法交纳相应税款后,持完税凭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三、房屋产权登记、仲裁、公安户籍管理、税务、民政、社区、各级拆迁(征收)等机构和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协助办理回迁安置房屋的产权登记工作,优质高效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确保产权登记工作有效进行。

四、集中办理历史遗留回迁安置房屋权属仲裁确认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0月30日公布的《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回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的通告》同时废止。

六、本通告于2021年10月30日仲裁确认工作截止时自行失效。

特此通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本文转载自 辽源市政府文件库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