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发展改革委,
通辽市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各有关单位
: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
2022
〕
25号
)相关要求
,
推动减权放权、优化工作流程,现就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和工作流程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部分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
(一)
将
原自治区节能审查
机关
权限内
的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
)5000-20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工作,
委托由项目所在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办理
。
(二)各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要严格按照
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和节能
政策措施
相关要求,
组织实施好委托项目节能审查
工作
。要加强
委托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做好委托项目
节能审查与地
区
节能
目标任务的
衔接
。盟市节能审查机关与节能主管部门为不同部门的,节能审查工作应与节能主管部门加强衔接。
(三)各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要
会同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委托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监督检查、节能监察等方式,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开展节能验收,切实抓好节能审查意见落实
。
二、
精简压缩
自治区节能审查流程和
办理
时限
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项目
节能审查
办理
流程简化为在线申报、初审受理、第三方评审、审查复核和批复办结5个环节,
常规
办理时限缩短
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1.
在线申报。
项目
建设单位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送项目节能报告及相关材料
;项目所在
盟市
发改委同步
报送项目节能审查初审意见及相关
支撑性
材料。
2.
初审受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对
项目建设
单位和盟市发改委的
申报材料进行
初审。
对申报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
并
委托
第三方机构进行
评审
;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
予以退回并
一次性告知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受理
和委托评审时限由
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3.
第三方评审。
第三方
评审机构应在收到委托评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
出具
评审意见
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修改节能报告
和补正材料
时间不计入在内)。
4.
审查复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化解能耗强度影响措施(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符合产业准入政策、对地区节能目标影响评估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
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
同步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审查复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
缩
为15个工作日
。
5.
批复办结。对审查复核通过的项目
批复
节能审查意见
;对审查复核未通过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不予通过的意见
。
三、有关要求
(一)
严格审核把关。各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要
高度重视委托
项目
节能审查工作,充分认识调整优化节能审查权限,绝不是放松节能审查管理
。
要
认真落实
委托
项目
节能审查
直接
责任,
加强项目
审核把关
,高质高效
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要结合实际,健全节能审查
工作
机制,加强节能审查
队伍
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确保委托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接得住、管得好”
。节能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三)加强管理监督。完善项目节能审查调度管理机制,各盟市节能审查机关批复的委托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应同步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各盟市发改委应于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委托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节能审查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突出的,将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必要时将视情收回委托审查权限。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
。
后续
国家和自治区
项目
节能审查政策
有
调整
的
,将另行通知。
附件:XX
盟
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
日
附件
XX
盟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统计表
(模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所在
盟市旗县(园区)
所属
行业
总投资(亿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节能审查
文件名称及
文号
设计能耗
(
当量
值
,万吨标准煤)
设计能耗
(等价值,万吨标准煤)
“十四五”预计新增能耗
能耗指标来源(万吨标准煤)
增加值(亿元)
单位增加值能耗
化解
能耗
影响措施
批复时间
备注
削减能耗存量
原料用能
新能源消纳
填报人:
电话: 日期:
本文转载自 包头市发改局-通知公告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