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包头市发改局 · 2025-07-22 · 阅读约 12 分钟 · 查看原文 ↗

发改运行〔2021〕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能源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迎峰度夏已经到来,局部地区高峰时段仍存在保障压力。为统筹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保障供应工作,确保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今年能源迎峰度夏总体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能源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全力做好能源迎峰度夏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保持能源稳产增产,努力增加能源供应,发挥能源储备作用,完善能源需求侧管理,实现能源迎峰度夏平稳有序,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能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能;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灵活调节,不断提高供给侧和需求侧系统调峰能力;坚持优化结构,全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坚持市场化,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三)准确把握能源供需形势。

今年以来,全国能源需求持续快速增长,随着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气温不断攀升和空调制冷负荷不断释放,局部地区高峰时段将出现供需偏紧,如遇大范围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形势将更趋严峻。各地要加强对本地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和气温来水情况,加强产运需衔接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预判外部因素对煤电油气运供应的影响,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保供稳价,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妥善做好应对安排。

二、强化安全生产,全力保持能源稳产增产

(一)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生产;晋陕蒙等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增供责任,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大型煤炭企业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最大能力组织生产。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快推动解决制约增加产量的主要因素,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抓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重组,尽快实现建设煤矿依法依规投产达产。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二)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各地要严格落实优先发电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要求,梳理本地优先发电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细化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推动优先发电制度落地见效。有关地方要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相关方面,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尽快提升核电发电年利用小时数。大型水电企业要加强与受电省份和电网企业的沟通协调,研究水电消纳机制,有效缓解汛期弃水压力。

(三)提高石油天然气供应能力。

各地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供需形势监测分析,严格签订履行合同,加强资源组织,切实保障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要加快推进重点气田新建产能建设,同时,供气企业和管道企业要合理安排基础设施检修,共同保障夏季高峰发电合理天然气需求,确保天然气供应稳定。

(四)确保安全生产。

各地、各企业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煤炭企业要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强化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和非正规开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高技术防范水平,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油气企业要加强管道巡护,加大管道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等管控力度,切实做好管道安全生产和保护工作。

三、注重有效调节,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一)切实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

各地和大型煤炭企业要多措并举,建立健全煤炭供给体系,确保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稳定可靠。有关方面要将电煤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落实煤炭资源,及时帮助存煤偏低电厂协调落实煤源和运力,将电厂存煤天数提升到合理水平。要组织煤炭和电力企业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督促已签订中长期合同严格履约,月度履约率要提高到90%以上。

(二)切实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各地要提前摸清本地电煤、天然气等燃料资源落实情况,指导本地发电企业千方百计提升高峰时段发电供电能力;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避免出现煤价上涨导致临时检修和出力受阻的情况。供需形势偏紧的地区,要主动与送电省份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衔接,加大跨省区送受电力度,通过市场化交易提高供应能力。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确保全方式全接线运行,增强省间余缺调剂能力,实现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要加大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有效缓解“卡脖子”问题。发电企业要统筹考虑生产和经营的关系,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努力减少机组出力受阻情况,确保机组稳发稳供。

(三)切实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等主要油气生产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沟通协调,合理组织生产,加强油气管网运行调度,确保资源安全稳定供应。要推动油气多元化进口,加强油气进口统筹协调,保障国内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充分发挥“全国一张网”优势,加快推进主干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提高油气互供互保能力。统筹加强电力天然气联调互保,保障重点地区发电用气合理需求,增加顶峰电力供应。

(四)切实提升运输保障能力。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煤炭、油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做好运输保障方案和应急运输方案,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效能。铁路、港航企业要切实组织好车船调配和港口装卸,深入挖掘煤炭外运通道运输潜力,努力增加发往主要煤炭中转港口的铁路运力;突出重点急需,对存煤明显偏低的重点电厂,优先安排装车发运和港口接卸。

四、加强动态平衡,发挥能源储备作用

(一)加强储煤设施建设,提升电煤库存水平。

煤炭企业要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确保迎峰度夏发电用煤基本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煤炭生产地、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建立煤炭产品储备,按照合理辐射半径,培育建设一批储煤基地。发电企业要认真履行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将保供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个人,主动加强与煤炭、运输企业沟通联系,扩大市场煤采购范围,落实所需资源和运力,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避免出现缺煤停机情况。

(二)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

各地要压实责任,加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迎峰度夏期间的电力应急保障能力;要将拟淘汰退役但仍具备改造为应急备用电源条件的煤电机组予以保留;要加大力度推动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加快发展,不断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全力提升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调峰能力。

(三)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补齐储气能力短板。

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动列入规划范围的储气设施项目尽早建成投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要加大储气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的储气设施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对已建成的储气设施抓紧安排投产运行,入冬前应储尽储,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资源储备。各省、区、市相关部门也要统筹加快“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储气能力建设,已投产储气设施入冬前应储尽储。

五、坚持底线思维,完善能源需求侧管理

(一)加强用煤需求侧管理。

各地要认真对标对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减煤和保供,有序推进煤炭替代,把握工作力度,保障重点领域用煤需求。各地特别是煤炭供应保障难度大的地区要摸清重点行业用煤情况,制定详实可操作的有序用煤预案,做好应急值守和及时响应,确保民生用煤不受影响。

(二)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

各地要严格落实优先购电制度,供应紧张时精细化实施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细化完善电力可中断负荷清单,按照“一用一调整、一年两调整”的原则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本地区可调用电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15%以上。提升市场化需求侧调峰能力,充分发挥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资源整合优势,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参与系统调峰,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

(三)加强用气用油需求侧管理。

各地和上游供气企业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民生用气。要动态更新非居民可中断用户调峰清单,不断完善原油需求侧管理能力。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严格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约定中断时间、气量以及相应补偿措施,确保压减预案科学,相关审批和启动程序规范。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对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应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重要设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早干预、及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对能源供应的影响。各地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机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不能按期整改的企业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迎峰度夏能源保障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舆情监测引导。

各地和能源企业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引导和妥善应对相关舆情。要切实做好节约用能社会宣传工作,倡导公用事业办公场所、商业用户主动降低空调负荷,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节约用能、错峰用能。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

各地要加强能源迎峰度夏各项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对迎峰度夏保供应、实施方案预案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估,并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7日


本文转载自 包头市发改局-通知公告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