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金昌市工信局 · 2026-04-14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要求,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前期,指导各地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因地制宜构建可及、便利、安全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五千余个,覆盖约60%县级行政区域,基本实现锂电池电动自行车重点销售省份全覆盖。为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络,降低网点建设运营成本,充分整合用好现有资源,发挥供销合作社已建设的4万余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600余个区域分拣中心,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系统调研梳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聚焦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多次组织有关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座谈,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研究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二是书面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及研究机构意见。三是研究吸纳相关意见,修改完善《通知》内容,2026年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

三、《通知》重点提出了哪些内容?

《通知》从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强化龙头引领、支持数字监测、做好协同保障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一)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

一是提出要引导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共建或委托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网点,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贮存。

二是提出要引导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站点与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规范综合利用。

(二)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

一是鼓励中再生等龙头企业规划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升级现有分拣中心、拆解基地,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能力。

二是鼓励供销合作社各类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网点对接,开展“换新+回收”、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推广灵活多样的回收模式。

(三)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

鼓励发挥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相关参与主体通过平台上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信息,促进锂电池流向规范渠道。

(四)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是提出各地要依托供销合作社回收网络及企业优势,完善地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可行经验,强化宣传引导。

二是强调要建立部门对接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健全信息共享,及时解决工作难题、交流经验。

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供销合作总社,定期调度体系共建及工作落实情况。


本文转载自 金昌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