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经信局,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经信厅《通知》”),为做好我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范围
鄂州市有效期内的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明确的认定标准。
(二)复核申请范围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按要求参加本次复核。
1.企业需依法合规经营,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数据造假情形。
2.财务数据真实有效,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须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并提供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3.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标准执行;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标准执行。
4.为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专利数据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5.已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6.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其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开展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的认定、授牌工作。按省经信厅《通知》要求,企业若已获批其他部门、机构颁发的此类专精特新相关认定、授牌,经核实后不予推荐。
三、申报与复核程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填报
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7(仅解答系统操作问题)。线上填报时间: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企业登录平台后,按类型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线上与线下数据保持一致。
(二)审核推荐
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
各区要认真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放弃提交复核申请或者不推荐复核的,区级推荐报告需一并说明原因。
(三)线下报送
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1.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
2.企业的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纸质件、扫描形成PDF版(附U盘)各2份。
(一)各区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通知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结合各地实际,加大服务力度,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鼓励企业尽早提交线下申报资料,便于市经信局对申报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以上辅导服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三)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经信部门不得委托或指定中介机构辅助企业申报。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提醒企业甄别防范。
五、联系咨询
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可联系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
鄂城区:027-53116677
华容区:027-60699016
梁子湖区:027-60699873
葛店经开区:027-53080344
临空经济区:027-60670025
附件:
1.XX区(经开区、经济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2.XX区(经开区、经济区)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工信部统一模板)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工信部统一模板)
5.佐证材料参考清单
6.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3日
本文转载自 鄂州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