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经信局,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经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型中小企业应符合《实施细则》中“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按标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一)申报方法。第八批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账号问题:010-12381)“创新型中小企业”栏目选择“申报”,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第二批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2)登录培育平台,在“创新型中小企业”栏目选择“复核”,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按要求开展复核自评。按照《细则》规定,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通过公告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二)审核流程。本次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截止。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本辖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见附件3),于3月17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汇总表报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进行复核、公示后,报省经信厅备案,由省经信厅统一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以《实施细则》为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成优质中小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企业拟申报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必须先申报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摸排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标准解读,会同科技、发改、知识产权等部门广泛发动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不断壮大充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础。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统筹企业进规入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一体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精准服务。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围绕本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对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要求,集聚资源服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梯次发展,不断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加快构建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各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请联系所在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
鄂城区:027-53116677
华容区:027-60699016
梁子湖区:027-60699873
葛店经开区:027-53080344
临空经济区:027-60670025
附件:1.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2.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
4.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2日
本文转载自 鄂州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