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经信委统一部署开展2018年度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2018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强调如下:1.各区、开发区经发局按照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企业参加两化融合网上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登录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湖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ubeipg.cspiii.com/user/login)),指导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入选企业给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扶持资金,重点予以支持。
2.请认真审查企业的申报材料,于11月5日下班前将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和申请表(1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和总结报告)(3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其东 于海歌
电 话:3830863 3830350
附 件: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2018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26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2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有效应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产业链协同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骨干企业实现向综合集成应用的转变,研发设计创新能力、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成为领军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支撑两化深度融合的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应用成本显著下降,信息化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特征,有效提升全省工业经济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有力,制定先进且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建立相应的信息化支撑网络和平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可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
(四)申报单位应完成2018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尚未进行评估诊断的企业可登录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湖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ubeipg.cspiii.com/user/login),完成2018年度两化融合评估诊断,生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再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与《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一并报送至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市州推荐函、市州推荐表)报送至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bjxwxxhc@163.com。
(三)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对于获得认定的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和政策支持。
联系人:周 晓 027-87236508
附件: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单位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员工人数 | |||||
相关荣誉 | ||||||
经营情况 年度 | 销售收入 | 同比增长 | 利润 | 同比增长 | ||
2016年 | ||||||
2017年 | ||||||
两化融合汇报材料简述(1500字左右) | ||||||
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推荐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模板)
一、两化融合现状和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一)企业两化融合现状
(二)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两化融合主要成效
(一)主要成果
与项目实施前的效果比较,突出效果提升数据。
(二)试点示范作用
对行业或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试点示范价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企业下一步两化融合主要项目和计划。
填报格式说明:文本正文请采用仿宋四号字,1.5倍行间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重点项目概况可列表附后。
附件3
2018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
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主要内容及推荐理由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本文转载自 鄂州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