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有关要求,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6年度名单)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二)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三)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二、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三、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可于2026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四、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并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四)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工信部门是政策落实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于每月20日前完成企业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和名单推荐工作,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市(区)工信部门留存。各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须严格标准做好项目审核把关。
(二)各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按职责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进行核实;税务部门对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025年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制造业销售额占比等情况进行复核。对核实复核不通过的企业注明理由。
(三)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曾伶俐 电话:029-63915538
陕西省财政厅 李 卉 电话:029-68936134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赵向华 电话:029-87695004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 |||
序 号 | 相关单位 | 联系电话 | |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高新区 | 029-81132265 | |
经开区 | 029-86513723 | ||
高陵区 | 029-86927012 | ||
航天基地 | 029-89690128 | ||
航空基地 | 029-89083553 | ||
西咸新区 | 029-33585852 | ||
浐灞国际港 | 029-83521172 | ||
曲江新区 | 029-81201059 | ||
新城区 | 029-87218398 | ||
莲湖区 | 029-87331176 | ||
雁塔区 | 029-85328214 | ||
碑林区 | 029-89625262 | ||
长安区 | 029-85280004 | ||
未央区 | 029-86259459 | ||
阎良区 | 029-86201579 | ||
鄠邑区 | 029-89017091 | ||
临潼区 | 029-81371281 | ||
灞桥区 | 029-83551532 | ||
蓝田县 | 029-82720401 | ||
周至县 | 029-87117811 | ||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7-3260777 | ||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29-32086659 | ||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9-3183783 | ||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3-2930807 | ||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1-7092971 | ||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2-3891629 | ||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6-2626807 | ||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5-3218820 | ||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14-2982935 | ||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 029-87038191 |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6年9月17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