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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和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新疆工信 · 2026-10-10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3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40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照工原函〔2026〕438号、工原函〔2026〕440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优势单位,分别围绕2026年度第三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指南开展申报。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二、申报材料编制

申报单位应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规定,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与预算申报书。两批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以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详细内容,可通过国科管系统下载获取。申报材料务必涵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参与申报单位数量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申报单位应诚信状况良好,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本次申报中仅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并严格遵守人员限项有关要求;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所需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2026年度第三批和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网上填报时间均为:2026年9月29日10:00至2026年10月20日16:00。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填报的同时,须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四、材料汇总报送

请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行文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

联 系 人:周佳运

联系电话:0991-2801354

填报系统技术咨询:010-58882999,电子邮箱:program@istic.ac.cn。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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