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您可在2024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通过邮箱反馈:359852068@qq.com。
2.通过信函反馈:邮寄地址: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金滩半岛豪苑1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立克,0856-5205369。
附件: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党发〔2024〕5号)精神,聚力“六大生态产业”,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4年底,民营经济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0%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0%以上。到2027年底,民营经济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2%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5%以上,分别年均增长0.5%、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力“六大生态产业”发展
1.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聚焦新型功能材料、生态特色食品饮品药品、大数据电子信息、现代能源、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产业,按照“一图三清单”,深入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加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引进,2024年全市引进优强民营企业100家以上、产业项目400个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200亿元以上。对新引进的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入规并经审计认定达到投资额度,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分5年兑付)、投资50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分5年兑付)。
2.支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聚焦公路、大水网等重大工程和“六大生态产业”、新型基础设施、能源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成熟的大项目、好项目,编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及时向民营企业发布推荐并鼓励参与项目建设。
3.支持实施技术改造。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高效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
4.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全面贯彻6项禁止类、111项许可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对招标(采购)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不得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不得以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保障其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深化“五个通办”改革,实现“三减一降”,提升“企业之家”增值服务,擦亮“贵人服务·一视铜仁”品牌,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得感,确保企业满意度达95%以上。
6.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监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告知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提醒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7.加大财政扶持。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作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区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各专项财政资金、四化+生态环保基金力度,支持力度不低于40%,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8.加大金融支持。提高新增贷款中民营经济占比,健全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和“政-银-企(商会)”沟通机制,聚焦“六大生态产业”,加大融资推荐力度,畅通融资贷款渠道。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中长期质押融资,支持创新型企业运用专利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贴息资助,给予银行贷款金额0.2%的风险资助,知识产权证券化每单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延续实施贷款协商延期还本付息等助企纾困措施,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发展。坚持从市县金融机构选聘金融辅导员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四)推动提质增效
9.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围绕“六大生态产业”分级、分类确定培育对象,制定培育清单,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确保2024年全市新设立市场主体3万户,培育认定民营创新型中小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加快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到2027年,确保全市百亿级民营企业达2家以上,十亿级民营企业达15家以上。
10.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组织民营企业申报各类科技专项,提高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对实施重大成果转化示范的企业,符合市级相关政策规定的,市级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加快平台建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松山湖实验室、中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承担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贵州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11.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引导“成长型”民营企业积极面向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开拓国内市场,面向海外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新型功能材料、抹茶、打火机、玩具等产品扩大出口规模,助推黔货出山、出海。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继续办好国际水博会、抹茶大会等系列重大展会活动,大力宣传推介特色产品,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12.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实施民营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全力支持新型功能材料、生态食品及健康医药等高成长性企业做大做强并加快上市。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成功上市挂牌后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审定给予奖励。其中,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50万元;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境外(含香港)上市的企业,奖励24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40万元。建立民营企业上市协调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协调解决上市和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物权、知识产权、税收、环保等问题。
(五)强化要素保障
13.加强用地保障。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增加“六大生态产业”民间投资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用地需求。对于符合规划要求利用企业自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用于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对工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有困难的,1年内允许分期缴纳。
14.加强用能保障。在完成全市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基础上,统筹用好当量值1万吨标准煤能耗指标,符合“六大生态产业”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民间投资项目,全部给予用能保障。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一核五区”天然气贯通工程,2026年全面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15.保障人才和用工需求。将民营经济人才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千名英才·智汇铜仁”“双招双引”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引进科研、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按政策协调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人才落户等问题。建好“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人才申报“市管专家”、市级“优才卡”评选。搭建民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16.落实减税降费。对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全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政策。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缴纳投标、履约等保证金。
17.降低经营成本。对以新型功能材料、特色生态食品饮品药品等“六大生态产业”为主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动增量配网建设和运营,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严格落实省单独制定的大工业用气配气和销售价格,鼓励企业优化调整生产时序错峰用电,合理降低用气用电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鼓励企业组织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六)加强法治服务
18.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合理选择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推动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做好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畅通法律问题咨询通道,为困难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19.营造平等保护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财产和人身权,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各类执法检查,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涉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20.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紧盯时间节点,锚定目标任务,依法依规推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已签订还款协议、挂牌督办和裁判生效在内的全部欠款清偿完毕。加大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宣贯力度,防止新增拖欠。
(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1.规范亲清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党政干部与各类所有制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政商交往氛围。强化全周期管理,开展清单化监督,严肃查处在涉企服务中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等行为。
22.完善政企交流渠道。组织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完善市县领导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适时召开乡贤恳谈会、铜商大会等,推动形成商会内部资源共享、有机联系的交互生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支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官)参与建设营商环境。
23.强化民营企业家培养。积极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全市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培训班。大力选拔和推送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各级评比表彰和各类论坛,稳妥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劳动者在各级工商联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制定实施民营企业家孵化成长计划,分类分批培训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小微企业领头人、青年创业者。加强青年企业家信息数据库建设。
24.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统筹市内外新闻传播平台,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形成共抓民营经济发展共识。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积极树立行业代表性强、履行社会责任好、社会评价高的民营企业的正面形象。大力宣传全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做法、新成效。
三、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民间投资项目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26.加强政策落实。各县(区)、高新区、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形成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严格兑现涉企优惠政策,对已纳入预算安排和上级资金支持的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加快兑现进度,及时兑现到位。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相关数据。适时组织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发布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27.加强督促考核。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工作督促考核,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督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定期通报,作为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办理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征集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有相关意见建议。
本文转载自 铜仁市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