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为保障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及时落实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要求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审查,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铜仁梵净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鼎信博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鼎信卓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双龙航空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水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凯里市合峰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筑创大数据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工投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引凤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贵阳市大数据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贵阳市服务外包及呼叫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星火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创新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贵州贵孵一起创天使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创在青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贵阳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贵阳观山湖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鼎信博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红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筑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贵阳成创合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贵州贵孵创业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备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2022年度投资运作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等有关规定,为合格备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各合格备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接此通知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到财税等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股权转持义务豁免等优惠政策。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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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