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安市 发展 和改 革委 员会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 安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文件
西 安市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局
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发改发〔2026〕66 号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
关于强化“地条钢”预防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地条钢”问题情况通报暨进一步加强预防监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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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26〕345 号)及《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字〔2026〕3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地条钢”预防监管,切实做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打击取缔“地条钢”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内个别地区“地条钢”问题,说明钢铁产能违法违规风险仍然存在。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防范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常抓不懈,严防“地条钢”问题反弹。
二、全面落实三级责任制
按照省政府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要求,取缔“地条钢”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市对省负总责,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对市负总责,乡镇(街办)对区县负总责。请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部门以及仍在顶风违法生产的“地条钢”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问责。
三、健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负责“地条钢”甄别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整治,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使用环节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保护环节整治。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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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按照《关于做好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市
发改〔2019〕25 号)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核查响应机制,对举报电话及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起,核实一起,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核查及时、准确、有效,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市级“地条钢”举报电话为 029-67096240。
(三)做好宣贯解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向企业、社会积极开展“地条钢”甄别指导、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协助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共同推动钢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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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5 月 15 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 丁 力 电话:67098694
市工信局 户 斌 电话:67095686
市生态环境局 张海炜 电话:81585385
市住建局 陈 军 电话:61329069
市市场监管局 杨晓辉 电话:67095879)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 年 5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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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