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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示公告 · 来源:抚州市工信局 · 2025-11-23 · 阅读约 12 分钟 · 查看原文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需将《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印发至各县(区)工信、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各分行。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5年1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抚州市竹山路行政中心五号楼928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fzsjmwjnk@163.com。

附件:1.《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

2.《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举措》的起草说明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3日

附件1

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为“十五五”时期核心战略,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与资源高效利用的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根据《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办发〔2025〕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促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重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碳增量。严格落实国家及江西省关于落后产能淘汰的政策要求,建立高碳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对新改扩建项目,明确能效和碳效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高碳增量。同时,建立高碳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或叫停。推动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能源消费端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严控非电行业燃煤量,稳妥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氢代煤”“可燃废弃物代煤”,建立能源替代与碳排放减排联动核算机制,量化评估减排效益,有序推动水泥、造纸、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煤炭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基础。加快打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园区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引导作用,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无废工厂创建等工作,提升企业土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水平,发布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制造标杆,结合我市五大产业,分领域打造绿色制造标杆。支持企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速绿色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新能源及配套低碳技术、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的研究,及时兑现科技政策;完善“1+X”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搭建供需对接渠道,支持企业转化落地高校院所绿色技术科技成果。推动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列入国家推广目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绿色低碳改造提升。以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为重点,推动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机遇,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新一轮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工艺升级,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除尘器、电焊机、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潜水电泵等主要用能设备,提升产业链群能效水平。支持企业围绕绿色设计、节能降碳、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向,实施全系统化技术改造,提升绿色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以数智化技术推进绿色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通过部署AI实现能源生产、输配、使用的生命周期管理,部署物联网平台,实时监测能耗与排放,推动精细化管理。以“智改数转赋绿”为抓手,加强数字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数字化能碳管理体系,鼓励各县(区)对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推动企业、园区开展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或对现有能源管理中心实施改造,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和可视化呈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重点能耗企业监管。组织专家对企业用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提出监察意见,提高企业用能水平。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执法效应和监督保障作用,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逐步开展碳强度监察,对制造业绿色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完善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和碳排放企业名单,推动企业设置碳排放管理岗位、配备碳排放监测设备与能源计量器具,指导企业落实碳排放报告、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升级抚州市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增加碳排放监测功能,推广智能传感设备,建立“市—园区—企业”三级能碳数据管理体系,市级平台负责区域数据管理,园区与企业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形成能碳数据“一张网”。支持开发能碳一体化管理系统及中小企业轻量化APP,在园区推广“能碳大脑”系统,通过AI算法提供节能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制造业产品碳足迹精准核算与管控。设立市级碳足迹管理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针对企业的碳足迹管理培训,提升认知水平。建立专业的碳足迹核算团队,确保数据准确性。制定统一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用于精确计算。强化对企业碳足迹报告的审核机制,保证真实性。鼓励企业采用低碳技术,降低产品碳足迹。建立产品碳足迹信息公开平台,增强透明度。制定激励政策,对低碳足迹产品给予补贴。完善碳足迹监测设备和技术,提高监测精度。制定严格的碳足迹违规处罚措施,形成威慑。建立碳足迹标识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建立产品碳足迹的动态跟踪系统,及时掌握变化。优化能源结构,从源头减少碳排放。鼓励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提升竞争力。设立碳足迹管理的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分行业推动固废资源化,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强化重点废旧产品回收处置,聚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废旧品类,探索“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布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引进专业化固废处理企业,配套建设固废集中储存、预处理、深加工一体化设施。支持基地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对示范基地内的固废利用项目,优先给予绿色信贷、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形成“产生-收集-处理-再利用”全链条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抚州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专业化绿色服务体系。重点培育节能、降碳、环保领域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企业,培育碳服务机构提供碳核算、碳核查、CCER开发等服务,推动环保企业提供全过程环境服务。持续推进“制造业绿色制造服务行”。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围绕绿色化改造、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碳排放和碳足迹管理等领域,提出绿色化改造建议,强化诊断结果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调整能源供给结构。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原则,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积极推动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展,扩大绿色能源供给。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探索“绿电直连”模式,满足制造业应用绿色能源的需求。指导企业做好绿电绿证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保障。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建立绿色制造与低碳改造重点项目库和滚动储备机制,统筹运用财政专项、专项债、产业(股权)基金等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工艺替代、近零碳园区、能碳平台与资源循环等项目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入库项目提供绿色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REITs等产品,探索“碳资产质押+节能收益权+用能权(碳配额)”多元增信模式,完善绿电直供、绿证交易、CCER等碳汇交易与融资联动机制。健全绿色项目标准与认定体系,推进银政企对接和名单制管理,提高资金投放精准性与绩效。探索开展企业“碳资产”评估,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并推广“碳资产”抵押贷款产品,为制造业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抚州分行、抚州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工信部门、高新区科数中心、东临新区经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协同,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以产业转型为关键抓手,紧密衔接全省碳排放双控制度建设要求,持续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确保措施落地落细见效。

附件2

《抚州市促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要求,抚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措施。 当前,抚州市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核心路径,也是实现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措施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助力全市在绿色低碳领域走在前列。

二、起草过程

起草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原则,历经以下阶段:

前期调研:收集抚州市制造业现状数据,聚焦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分析绿色转型痛点与需求。

政策衔接:对标《江西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措施与省级部署协同一致。

意见征集:通过座谈会、书面反馈等形式,广泛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及专家意见,优化内容细节。

合法性审查:经司法部门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与结构框架

(一)总体要求

明确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制造业全链条绿色化,构建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为碳达峰目标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

促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重构。支持水泥、有色、造纸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设智能工厂。

夯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基础。加快打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园区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引导作用,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

加速绿色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新能源及配套低碳技术、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的研究。

支持绿色低碳改造提升。以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为重点,推动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

坚持以数智化技术推进绿色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保障机制

发展专业化绿色服务体系。重点培育节能、降碳、环保领域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企业,培育碳服务机构提供碳核算、碳核查、CCER开发等服务,推动环保企业提供全过程环境服务。

要素支持:强化财政、金融等资源倾斜,优先保障绿色项目落地。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策衔接:本措施与江西省绿色转型政策高度衔接,突出抚州特色,如强化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能源产业布局。

创新亮点: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构建抚州特色低碳数据库。

实施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评估调整,确保措施可操作、可追溯。

五、结语

本措施是抚州市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产业升级、创新赋能和机制保障,将加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本文转载自 抚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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