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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河南省工信 · 2026-09-18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专精特新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各县(市)财政局,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健全我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体系,依据《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豫财会〔2023〕7号)、《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委托国家会计学院实施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类)项目,现就选拔培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及申报范围

本期计划选拔学员不超过50名,具体招生数额依据报名人数等因素统筹确定,申报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3:1。申报对象为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副职等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人员所在企业应属于我省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节能环保、特色轻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领域。

二、报名条件

申报人员须全部满足必备条件,无禁止情形:

(一)必备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

2.现任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副职,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研发、投融资及内控管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财会相关工作满5年,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能够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研学交流、任务实践等全部培养环节。

5.所在企业出具推荐函,承诺保障参训时间,支持完成全部培养任务。

(二)禁止情形

1.近五年因会计履职受到财政、税务等部门处罚或追责,履职过失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2.任职企业近三年发生重特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存在重大财税违法。

3.所在单位近五年发生重大财经违法且与本人岗位职责直接相关。

4.已入选国家和我省会计领军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5.所在企业专精特新资质过期、撤销的情形。

6.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记入会计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三、报名选拔

(一)报名材料

1.《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专精特新类)培养项目申报表》、《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专精特新类)培养项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财务任职文件、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

4.企业合规承诺函、个人业绩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材料与电子扫描件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限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盖章纸质材料报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gxtcwc202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录用

笔试、面试由国家会计学院统一组织。笔试重点考核财税政策、会计准则、内控风险管理等内容;面试重点考核战略思维、业财融合实践与综合能力等内容。依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企业与学员签订培养承诺书。

四、培养周期与地点

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类)培养周期3年,具体培训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及内容

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研究教学、网课自学、任务实践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方式进行培养。其中第1年和第2年为集中培养,第3年为实践跟踪培养。培养的内容主要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现实财务需求,培养具备战略视野、产业思维、数字化能力的复合型财会人才。

(一)培养方式

1.集中培养:集中在前两年,每年集训2次,每次不少于10天,主要开展集中授课、案例教学和专题研讨等。

2.实践研学:集中在第3年,主要组织开展对标研学实践,围绕重点课题攻关研究,在职岗位实践。

3.网课自学:贯穿培养全过程,配置专属线上学习资源,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企业实务。

4.对接交流:贯穿培养全过程,组织不同层次业务对接沟通交流,搭建资源共享共用平台,以财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二)培养核心内容

1.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资源、园区、口岸经济财税政策;

2.公司治理、战略财务管理、全面预算、降本增效、研发费用管理;

3.财税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

4.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资产、业财融合;

5.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IPO、资本运作;

6.产业调研、政策研究方法、成果转化实践。

六、学员管理

(一)档案管理

建立学员培养档案,完整记录学习、课题、实践研习等情况。

(二)考核管理

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考核,建立“过程管控、成果转化、价值辐射”三位一体考核体系,根据学员集训出勤、课堂研讨、线上学习、任务完成、成果转化、行业分享、企业诊断、基层财会帮扶、政策建言等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设置考核淘汰机制,对考核不合格学员予以淘汰。

(三)毕业与激励政策

培养期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盖章的“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专精特新类)毕业证书”;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占比不超过毕业总人数10%。取得证书人员可享受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相应政策待遇。培养期间和培养结束后,学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直接予以除名。

七、经费保障

建立工信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学员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费用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标准内承担,伙食费由学员承担,所在单位可在标准内凭据报销或补助。

河南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李燕  联系电话:0371-65509842

河南省财政厅:李颖杰  联系电话:0371-65808023

附件:1.高端会计人才(专精特新类)项目申报表(2026)

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专精特新类)培养项目人员信息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河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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