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湖北省工信 · 2026-07-28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深入落实湖北省经信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湖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经信智数〔2026〕24号)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数字孪生工厂

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管理、设备维护、故障预测、质量控制、供应链优化、能耗与碳排放管理等场景中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对工厂运营典型场景的仿真模拟、状态监控、反馈控制与分析预测。依据国家标准GB/T 46237-2025《信息技术 数字孪生能力成熟度模型》,数字孪生系统的能力成熟度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一级(虚拟建模):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定义与数字化描述,具备目标实体的数字模型。

二级(虚实映射):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动态映射,及时反映目标实体的状态信息。

三级(双向交互):应通过数字实体与目标实体间的双向数据交互,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实时监测与管控。

四级(智能决策):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预测、优化、控制等智能化决策。

五级(自主演化):应实现数字实体的自主学习和迭代优化。

(二)无人工厂

综合运用机器人、传感器、自动化设备和AI等技术,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柔性化和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工操作的依赖,实现工厂的无人化或少人化。推进无人工厂+AI深度融合,鼓励应用工业大模型、AI智能体等技术,实现AI在智能生产调度与优化、预测性维护、AI视觉检测、全流程自动化质量控制、自主物流与仓储、柔性制造系统、人机协同作业等场景的典型应用。无人工厂可分为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三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和信用良好,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项目所在地应在湖北,已建成投入使用。一个企业可同时申报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

三、申报程序

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各市州经信局初审后于8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推荐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电子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xxhwrmfw@163.com。申报书和推荐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余  亮 027-87236508

桂艳琳 027-87236506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申报书

2.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申报推荐表

3.2026年湖北省无人工厂申报书

4.2026年湖北省无人工厂申报推荐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本文转载自 湖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