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为规范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工信局牵头起草出台了《通知》。
问:《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8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的通知》(豫财企〔2024〕36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4〕2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包括总则、管理职责、支持范围与分配方式、资金支持对象与方式、绩效管理与日常监督、附则,共6章24项内容。
问:请简要回答一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答: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四个方向。一是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支持不少于600家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对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补助软件、云服务、数据采集设备及咨询诊断等支出。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建设智能工厂(车间)、专精特新发展、标杆示范企业培育,以及培育典型“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及集群转型案例。二是生态支撑体系建设。支持开展财务审计、对接活动、专家咨询、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等配套服务,以及企业验收、数字化水平评测、智库咨询等全流程综合服务。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开展项目申报和过程监管工作。三是服务商激励支持。支持服务商为试点企业提供诊断、咨询等服务,对提供通用性强、效果好的“小快轻准”产品,以及改造成效突出的服务商给予奖励。四是其他相关工作。支持开展与试点工作相关的其他必要工作。
问:请简要回答一下在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在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使用范围,严格支出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政供养单位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支出。二是明确支持范围,精准投放资金。除上面提到的支持的四个方向,还明确了不予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形,如试点期结束后,项目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近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过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都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有效保障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三是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使用。《通知》中明确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问:《通知》出台的影响与意义有哪些?
答:一是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该通知作为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配套政策文件,与《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形成政策组合拳,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持标准、管理流程和绩效要求,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办法确立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使用原则,明确规定了资金不得用于财政供养单位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通过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支持方向更加精准聚焦。办法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生态支撑、服务商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其中,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软件、云服务支出,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予以补助,并支持标杆示范企业培育、“链式”转型案例打造,形成了从企业改造到生态建设的完整支持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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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