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3号,见附件,下简称《清单》)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门户网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作了报道,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门户网已转载。为在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坚决维护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行政许可、办理《营业执照》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清单》,把好准入关口。对禁止准入事项,外资外企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之外的,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二、鼓励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商对照投资产业目录,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允许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在门户网转载《清单》,切实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引导外资企业把握投资、创业方向。
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各有关部门要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可放宽的领域和行业,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以便及时向上反馈,为国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清单》提供参考。相关工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反馈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收集与处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五、全面落实准入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招商、谁把关”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责任追究等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被国家主管部门通报,则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扣分并提请追责问责。
附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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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