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南充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单个项目不超过数字化转型改造投入的20%,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市实施。项目竣工时间在2026年12月底前,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投资内容参照《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计入投资类型参照表(第二版)》内容。
(三)企业按照省制造业“智改数转”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诊断,实施改造前应为数字化转型未覆盖(数字化转型诊断为L2以下,线上线下诊断结果不一致的,以线下诊断结果为准),实施改造后需经线下诊断实现转型覆盖,(该单位须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录中的诊断评估类服务商)。
(四)每个企业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且企业近5年内未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以及军民融合、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省级资金。
(一)资料填报。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改造后,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申请资料(附件1),于每月5日前(最后一次为2027年1月5日前)将项目纸质验收申请报告报送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指导企业编写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同时征求发改、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企业近五年内未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并于每月15日前(最后一次为2027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申报资料。
(三)项目验收。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8号)《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6〕3号)等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9月起会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核验企业改造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线下评估诊断报告、系统和设备实物等。
(四)资金拨付。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我市的年度支持资金额度内,为确保资金拨付使用效率,将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依据各地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通过验收时间确定支持范围,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切块资金与核定项目后,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应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设备、软件、云服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供养单位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楼堂馆建设所等支出。
(一)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验收申请资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依法追究责任。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二)申报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中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资料。
(三)申报资料提交。申报资料装订按照申报资料封面、目录(注页码)、申报资料(按申请报告大纲)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将审核通过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盖章件)(附件2),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附件:1.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
数转”覆盖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模板)
2.2026年度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数字化转
型覆盖项目)县(市)区推荐汇总表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何卓优,联系方式:0817-225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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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