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网络保通工作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8〕780号),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业务管理、运维管理、安全防护、机房和设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按照“各部门不得新建非涉密业务专网;已经建成的,应逐步迁移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相关要求,目前已有143个信息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信息传输。为进一步满足数字西藏建设需要,确保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各项标准规范,我厅充分借鉴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天津市、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甘肃省等省(市)政务外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藏实际情况,修订起草了《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送审稿)》。
11月19日,韦秀长副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了《管理办法(送审稿)》,根据会议要求和相关单位意见再次修改完善。12月30日,嘎玛泽登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管理目标
《管理办法》围绕全区的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安全全链条各环节提出具体规范性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务外网建设管理,明确各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接入单位、运维单位、服务提供商职责,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的能力,消除“网络壁垒”与“数据孤岛”,满足政府科学决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需求。赋能政务数字化转型与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治理效能。
(一)网络集约与互联互通。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政务网络资源集约化建设与共享,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与数据流转,降低行政成本。
(二)安全可控与风险防范。构建“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安全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明确 “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责任机制。强化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安全监测与应急演练,防范病毒、攻击、数据泄露等风险。
(三)运行高效与可靠保障。建立规范的接入、运维与监控机制,提升网络承载能力与可用性。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个章节,分别是总则、职责分工、接入管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评估与监督和附则。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地(市)及以下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入单位、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单位、链路提供单位职责分工。第三章接入管理,对接入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申请部门、申请流程、变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第四章使用管理,对各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接入单位做好本级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升级及测试、信息系统等使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五章安全管理,细化了各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接入单位在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中安全防护措施,对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终端、网络边界安全明确具体要求。第六章评估与监督,明确各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定期对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处理。第七章附则,指出各地(市)、县(区)政务外网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管理细则。西藏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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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