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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复核及第五批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陕西省工信 · 2026-06-22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6〕3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持续健全全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体系,夯实人才服务平台载体,规范化、常态化提升基地运营质效和服务能力,助力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引育留用”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第一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复核及第五批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复核

1.复核对象: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第一批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

2.复核重点:对照《办法》中所列标准,重点核查基地近三年运营管理制度落实、场地设施保障、专职服务团队建设等情况;对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期提出复审申请的,其“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称号自动失效。

3.材料报送:参照初次申报评审规定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二)第五批省级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报推荐

1.申报主体:符合《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单位(组织)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参照《办法》中列明的场地、人员、服务能力、过往服务业绩、配套资源等执行。

3.推荐原则:各市(区)工信部门要立足本地中小企业产业布局、人才需求现状,坚持择优遴选的原则,从严开展实地核查和材料初审。

二、申报及复核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所有申报、复核资料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印制,一式3份。须规范编制材料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书脊标注格式:XX市-XX区(县)-XX单位全称。申报单位对提交纸质材料真实性、清晰度负责。报送资料字迹模糊、信息无法核验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同时,须报送全套材料PDF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须与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二)申报指标分配。按照统筹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核定各市(区)第五批申报推荐上限指标:西安市8个;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5个;铜川市3个;杨凌示范区2个。各地申报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出下达指标,确有优质主体超标的须书面附专项说明。

(三)资料报送时限。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及第一批基地复核材料,须于2026年7月20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9-63915680  63916839

附件: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请资料.docx

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请书.docx

申报单位(组织)承诺书.docx

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2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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