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服务,向贵单位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详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新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马政办秘〔2026〕10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
二、需审核的项目数量
经各县区、开发园区初审后,推荐申报的15个技改项目。
三、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工作,对各县区、开发园区推荐申报的15个技改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一致性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纳统证明材料;
2.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与项目法人单位的一致性;
3.发票时间与政策条款的符合性;
4.发票与合同的一致性;
5.发票的真实性及是否冲红;
6.申请奖补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条款;
7.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为徽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服务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主审人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实行主审负责制,选派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供应商及选派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同时不得参与各县(园)区为此项目开展的初审工作;
3.供应商及选派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核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不得将审核过程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谋取私利,不得造成负面影响。
(二)对审核报告的要求
1.审核报告应严谨细致,无文字错误,格式清晰完整,语言表述准确无歧义,前后标准统一;
2.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审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准确;
3.审核报告应参考以往巡察整改、督查、审计等提出的问题,避免重复问题再度发生。后期若巡察整改、督查、审计等发现资金审核错误,有权约谈并要求第三方机构按比例退回审核费用(退回金额=多兑现金额/整体兑现金额×审核费用)。
(三)其他要求
1.因受托方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方依法追究其责任。受托方在审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未经允许擅自披露审计结果、将委托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取消其参与我局资金审计的资格,并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征信黑名单;
2.第三方机构开展资料调取、沟通汇报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差旅费、专家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第三方机构自行承担,已包含在本项目审核服务费报价中,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最高限价及报价时间
报价时需以单个项目审核费用进行报价,总费用按照“总费用=实际审核项目数×第三方所报单个项目审核单价”方式计算。单个项目审核金额最高限价400元。
请贵单位携带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整至市工信局投资与规划科(市政府4号楼328室)集合,逾期不再受理。
评标结果将由我局专题会议现场开标研究决定,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的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多个最低价的(报价一样),由现场抽签决定中标者。中标情况将电话反馈参与投标报价的机构。
联系电话:0555-8355972
附件:
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新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2.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rar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8日
本文转载自 马鞍山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