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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度供水运营成本定期监审公示

公示公告 · 来源:黄冈市发改局 · 2026-07-24 · 阅读约 8 分钟 · 查看原文 ↗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6年部分行业定期成本监审(第一批)的函》的要求,黄冈市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对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产生的城镇供水运营费用成本开展定期监审,现公示如下:

一、定期监审名称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度供水运营成本定期监审

二、定期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五)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成本资料特别是2024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市发改委收集的相关成本资料。

三、定期监审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期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期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经营者提供供水运营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期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供水运营活动正常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和标准核算,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定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均应计入成本;凡是不属于定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成本。

四、定期监审程序

(一)书面通知。发出供水运营成本定期监审通知书,要求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相关定期成本数据资料。

(二)资料初审。对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补充完善。

(三)实地审核。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实地审核。

(四)集体复审。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年供水总量进行复审,再次核对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相关资料等。

(五)意见告知。向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反馈供水运营定期成本监审情况。

(六)出具报告。根据反馈情况,核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运营成本定期监审数据并出具定期监审报告。

五、定期监审内容

依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年第45号令),单位售水成本由年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总量,涉及四个要素: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年核定供水总量。

(一)折旧及摊销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年平均上报14983410.38元,核定14663409.95元,核减320000.43元。

1.固定资产折旧,两年平均上报14849954.72元,核定 14529954.29元,核减320000.43元。

2.无形资产摊销,两年平均上报133455.66 元,核定  133455.66元。

(二)运行维护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年平均上报78163146.63元,核定77754913.33元,核减408233.30元。

1.供水成本,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年平均上报71820228.46元,核定71620228.46元,核减 200000.00元。

2.其他运营费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年平均上报6342918.17元,核定 6134684.87元,核减208233.30 元。

(三)无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

(四)两年核定平均供水总成本92418323.28元,即(折旧及摊销费14663409.95元+运行维护费77754913.33元-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0元)=92418323.28元

(五)两年核定平均供水总量53297764.29立方米,公司上报上53297764.29立方米,核定53297764.29立方米。

六、定期监审结论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度平均供水总成本92418323.28元,年度平均供水总量53297764.29立方米,单位供水成本(92418323.28元÷53297764.29立方米)≈1.734元/立方米。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定期监审所依据的资料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提供材料的单位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次定期监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予以剔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引用本报告内容。

附件:1.黄冈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定期成本监审表

2026年7月24日

附件1

黄冈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定期成本监审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两年平均上报值

两年平均核定值

核减值

年取水量(m3)

65,799,709.00

65,799,709.00

年售水量(m3)

44,432,081.00

44,432,081.00

核定自用水率(%)

10.00%

10.00%

核定漏损率(%)

10.00%

10.00%

年核定供水量(m3)

5=1×(1-3)×(1-4)

53,297,764.29

53,297,764.29

0

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250,000.00

250,000.00

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162,696.59

162,696.59

一、折旧及摊销费

8=9+10

14,983,410.38

14,663,409.95

-320,000.43

(一)固定资产折旧(元)

14,849,954.72

14,529,954.29

-320,000.43

(二)无形资产摊销(元)

133,455.66

133,455.66

二、运行维护费(元)

11=12+27

78,163,146.63

77,754,913.33

-408,233.30

(一)供水成本(元)

12=13+...18

71,820,228.46

71,620,228.46

-200,000.00

1、原水费

3,331,642.06

3,331,642.06

2、材料费

4,431,994.28

4,431,994.28

3、动力费

12,514,221.42

12,514,221.42

4、外购成品水费

0.00

0.00

5、修理费

4,459,482.71

4,459,482.71

6、人工费

18=19+...26

47,082,888.00

46,882,888.00

-200,000.00

(1)工资总额

27,097,542.21

26,897,542.81

-200,000.00

(2)职工福利费

2,135,426.07

2,135,426.07

(3)社会保险费

7,670,589.55

7,670,589.55

(4)住房公积金

2,915,838.50

2,915,838.50

(5)工会经费

679,418.07

679,418.07

(6)职工教育经费

37,151.68

37,151.68

(7)劳务派遣费

4,809,666.82

4,809,666.82

(8)其他

1,737,255.12

1,737,255.12

(二)其他运营费用(元)

27=28+29+30+35

6,342,918.17

6,134,684.87

-208,233.30

1、生产经营类费用

1,562,091.02

1,562,091.02

2、管理类费用

907,202.14

907,202.14

其中:业务招待费

30,010.25

30,010.25

3、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

30=31+...34

974,583.72

974,583.72

(1) 车船使用税

7,102.32

7,102.32

(2)房产税

209,525.19

209,525.19

(3)土地使用税

743,987.34

743,987.34

(4)印花税

13,968.88

13,968.88

4、其他费用

2,899,041.30

2,090,808.00

-208,233.30

其中:低值易耗品摊销

0.00

0.00

三、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元)

0.00

0.00

四、供水总成本(元)

37=8+11-36

93,146,557.01

92,418,323.28

-728,233.73

五、单位供水成本(元/m3)

38=37÷5

1.75

1.734

-0.016


本文转载自 黄冈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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