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昆明市工业园区智慧化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开展2026年度昆明市工业园区智慧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相关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工业园区智慧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购买单位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信息化服务,三级目录为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目录代码为B1004。
四、购买内容
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2026年昆明市工业园区智慧化平台运营维护服务。
五、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经费预算
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
七、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项目要求
为昆明市工业园区智慧化平台提供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具体如下:负责平台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含日常运维服务、巡检工作、平台配置服务、信息采集发布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等);负责按要求配合完成平台等保测评、密评及整改提升相关工作;负责根据需求对平台系统功能进行优化;负责对平台使用开展系统培训;负责定期补充完善平台企业数据和相关信息等。
九、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十、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电话:0871-63135786
监督电话:0871-636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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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