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水平运行,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普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普工信发〔2020〕22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经县(区)初审、部门联合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初步确定了运行评价结果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如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如实向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和技术创新科反映。书面材料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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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结果公示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6日
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结果公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县区 | 评价结果 |
| 1 | 墨江地道酒业有限公司 | 墨江县 | 优秀 |
| 2 | 云南思茅北归咖啡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3 | 普洱茶厂 | 宁洱县 | 良好 |
| 4 | 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5 | 普洱祖祥高山茶园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6 | 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宁洱县 | 良好 |
| 7 | 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8 | 普洱和聚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9 | 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0 | 普洱市玉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1 | 云南建投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2 | 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 | 宁洱县 | 良好 |
| 13 | 云南新维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4 | 普洱市思茅区森盛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5 | 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 | 澜沧县 | 良好 |
| 16 | 普洱金树咖啡产业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17 | 普洱林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洱县 | 良好 |
| 18 | 云南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宁洱县 | 良好 |
| 19 | 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 | 澜沧县 | 良好 |
| 20 | 普洱良品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良好 |
| 21 | 云景飞林(普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洱县 | 良好 |
| 22 | 云南斛哥庄园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合格 |
| 23 | 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景谷县 | 合格 |
| 24 | 镇沅松子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镇沅县 | 合格 |
| 25 | 景谷县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 | 景谷县 | 不合格 |
| 26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景谷县 | 不合格 |
| 27 | 墨江酒江酒业有限公司 | 墨江县 | 不合格 |
| 28 | 镇沅圣元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镇沅县 | 未上报材料,不合格 |
| 29 | 普洱健源油脂有限公司 | 宁洱县 | 未上报材料,不合格 |
| 30 | 普洱市思茅厚普饲料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未上报材料,不合格 |
| 31 | 普洱致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未上报材料,不合格 |
| 32 | 云南普洱国资有机茶业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未上报材料,不合格 |
| 33 | 普洱联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思茅区 | 违反税务等相关规定,不合格 |
| 34 | 云南普洱茶(集团)有限公司 | 宁洱县 | 违反税务等相关规定,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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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