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反映问题 | 编号:X3YN202405290005 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有多个企业(砖厂、木材堆放厂、芒果加工厂和汽车修理厂),各种过往车辆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砖厂及芒果加工厂每天排放大量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调查核实情况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为: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位于城郊接合部,辖区内有多家经营主体。其中,砖厂2家(景谷康达砖厂已于2022年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现用作木材堆放;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已于2025年4月由企业自行拆除,现为空地)、芒果加工厂1家、汽车修理厂2家(景谷老普汽车修理铺主要从事三类汽车维修,景谷县鸿鹄汽车修理店主要从事农用汽车修理与维护。目前,两家修理厂正常经营)。因此,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土路沿线确实存在扬尘情况。不属实部分为:景谷康达砖厂已于2022年8月16日停产,且设施设备已拆除,不存在烟尘排放问题。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于2024年4月7日委托云南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排放达标,该厂已于2025年4月由企业自行拆除。芒果加工厂为景谷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环评相关手续齐全,在历次监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均未超标。因此,不存在“砖厂及芒果加工厂每天排放大量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 |
整改时限 | 2025年5月30日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涉事土路扬尘问题的日常整治。将涉事土路纳入市政清扫保洁路段,使用洗扫车进行清扫,无降雨时段视情况安排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 二是强化对涉事砖厂扬尘问题的日常整治。对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砖厂安装完善洒水喷淋设施,要求在上货过程中尽量规避扬尘,在运输过程中遮挡好货品,强化厂区扬尘控制。 三是推进涉事土路的硬化事宜。积极筹措资金,对涉及土路进行硬化,方便群众出行,从根源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完成情况: 1.将涉事土路纳入市政清扫保洁路段,使用洗扫车进行清扫,无降雨时段每天安排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不低于4次,全力降低扬尘发生频次。 2.对景谷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约谈提醒,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安装完善洒水喷淋设施,同时在上货过程中尽量规避扬尘,运输过程中遮挡好货品,全面强化厂区扬尘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要求。 3.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39.78万元,对涉及土路进行路面硬化。经过多方协调谋划,土锅寨二组土路于2025年3月12日动工,3月16日完成404米路面混凝土浇筑,4月15日完成养护工作正常通车运行。该路段路面硬化完成后,极大地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也从根本上降低扬尘情况发生,为该区域群众打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基础。 4.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常态化引导督促企业及周边居民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5.2025年5月23日,景谷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自验自查。经自验自查,群众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6.2025年7月10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景谷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X3YN202405290005)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景谷县人民政府自验自查情况属实,确认符合整改要求。 |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 联系电话 |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879-2132767 |
注:“调查核实情况”内应写清楚案件属实情况,对举报不属实问题,只填写“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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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