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军人才引领计划
(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包括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包括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
(三)支持内容。在我市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400万元资助,国家、省均进行资助的,按照就高原则,分配办法参照国家、省规定执行。领军人才来聊创(领)办企业,3年内享受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补贴,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其他类别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补贴。
(四)申报审批流程。申报单位提供的上级部门奖补资金到账凭证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经费拨付通知。
1.按照项目归属,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发起。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上级部门奖补资金到账凭证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经费拨付通知,汇总奖励人员名单,经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向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拨付申请。
2.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奖励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通知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预算指标通知同步向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下达奖补资金通知。
3.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推进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5—8262104(市委宣传部机关党总支),0635—8245126(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635—8378168(市科技局引进智力和出国培训管理科),0635—8378169(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0635—828842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培训与交流科),0635—218912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635—218915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0635—8437265(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二、青年人才集聚计划
(一)支持对象。
我市引进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内容。
1.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2.我市非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自主培养的,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3.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以上补贴不超过3年。
(三)申报审批流程。
1.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聊城市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认定。县属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县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人社部门备案,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市属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审核认定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人选名单由市级主管部门报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3.公示。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认定人选名单审核后,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定。认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并转县级人社部门。
5.颁证。对审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及人才可享受待遇清单,录入聊城市人才信息库,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补贴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2月份发放上年度下半年的补贴,8月份发放当年度上半年的补贴。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等系统核查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需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直接发放补贴。
(四)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5—82135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一)支持对象。
1.现代商务人才,主要指园区招商、经济管理、科技服务、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
2.产业创新人才,主要指围绕聊城市重点产业发展遴选业绩显著、潜能突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产业化前景,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我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3.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引进的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资本运作、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领域管理职务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4.公共服务人才,主要指城市规划、建筑、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道路铁路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社区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5.高技能人才,主要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内容。
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现代商务、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专业人才,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年薪80万元及以上的,按每年10万元给予薪酬补贴;年薪80万元以下40万元及以上的,按每年5万元给予薪酬补贴;年薪40万元以下20万元及以上的,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予薪酬补贴。
以上补贴不超过3年。
(三)申报审批流程。
1.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聊城市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认定。县属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县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人社部门备案,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市属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审核认定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人选名单由市级主管部门报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3.公示。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认定人选名单审核后,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定。认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并转县级人社部门。
5.颁证。对审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及人才可享受待遇清单,录入聊城市人才信息库,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共服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审核认定;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现代商务人才的审核认定;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引进的产业创新人才的审核认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经营管理人才的审核认定,负责民营企业引进的产业创新人才的审核认定。人才认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发放生活补贴或薪酬补贴。
(四)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5—82135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635—8288418 (市国资委人事科), 0635—2119203 (市商务局人事科),0635—828842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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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