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征集黑龙江省食品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法规 · 来源:黑龙江省工信厅 · 2026-09-28 · 阅读约 2 分钟 · 查看原文 ↗

食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黑龙江省最具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开门编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食品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水平,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止

二、征集内容

围绕“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重点从“十五五”时期食品工业领域创新驱动、企业培育、集群建设、数智化转型、绿色化发展、向北开放、精准招商、创意设计、品牌打造、标准引领、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您的意见建议发送至我厅联系人邮箱:264325430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食品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2.信件反馈。请将您的意见建议以信件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68号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工业处(邮政编码:150090)。信封左下角请注明:黑龙江省食品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并在信件中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

我们将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建议,并在编制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时充分参考。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省食品产业发展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食品工业处 张鹏 0451—82807648

一审:陈江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本文转载自 黑龙江省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