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和复核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申请和复核企业应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1.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二、申报(复核)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复核)。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不再受理。申报(复核)企业应自主、如实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下载并盖章,扫描形成PDF,并按照《佐证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应材料,将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或合并为一个PDF,上传至系统内,即可完成申报。
(二)初核及推荐。各旗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企业报送至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旗县区初审意见,对申报企业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初核,并对企业资质和材料合规性把关负责。于7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mgzxj@126.com。如存在不推荐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在复核推荐汇总表中写明未推荐原因。
(三)审核及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或核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复核)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造假情形,将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自治区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认定相关工作,企业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
(二)请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申报,同时把好审核推荐关,确保申报企业材料完整、准确,按时完成初核及推荐工作。
附件:1.佐证资料清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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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