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制造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满足申报条件的自治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2)进行自评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已是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1.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形成自评价报告报送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于10月20日前同自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2.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推荐国家绿色制造单位,对符合推荐国家条件的绿色制造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对数据或材料造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三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4.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于11月7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对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联系人及电话:曾姝华、冯晔 0471-4866640、4866524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重点行业清单
4.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汇总表
2025年10月13日
本文转载自 内蒙古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