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落实助企行动,持续帮助奶业主体渡过难关,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版)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3号),为深入落实助企行动,帮助养殖端、加工端奶业主体渡过难关,鼓励乳制品加工企业保持收奶力度,及时足额收购生鲜乳,确保不限收、不拒收,对3-8月份使用生鲜乳喷粉给予补贴,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3-8月份及时收购生鲜乳进行喷粉的自治区乳制品加工企业。
二、补贴方式
采取事后补贴形式,对2025年3月1日至8月31日收购生鲜乳用于喷粉的乳制品加工企业予以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2025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自治区内收购的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1000元。企业3-8月份生产喷粉所用生鲜乳量未达到收购生鲜乳量的10%的,按实际用生鲜乳量补贴。3-8月生鲜乳收购量在上年同期收购量基础上增幅低于2%的不予补贴(新建乳品企业不受此限),喷粉所用生鲜乳量低于100吨的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收购生鲜乳的企业不予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和所在盟市政府各承担50%。
四、补贴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在当年9月份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申报材料包括:
1.年度生鲜乳喷粉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3-8月份生鲜乳收购、喷粉等主要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
3.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在“信用内蒙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情况截图(截止申报期);
6.企业基本情况表;
7.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8.如企业存在委托其他乳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喷粉情况的,还须提供:
(1)受委托企业《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受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合同复印件;
(4)受委托企业在“信用内蒙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情况截图(截止申报期);
9.其他相关材料。
(二)逐级审核。企业所在旗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核实相关数据,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盟市工信部门。盟市工信部门对旗县区上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信厅。
(三)评审。自治区工信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盟市工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者,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已下达资金的要立即收回。对企业失信行为,通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三年内不得进入诚实守信“红名单”(被评为诚信示范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已进入的要予以取消。
(二)各级工信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把关,提高工作效能,尽量为企业提供便利。
六、其他
(一)申报时间和要求,视当年具体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
(二)自治区范围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3-8月生鲜乳收购量年度增幅指标按照母公司全区合计收购量增幅审核。
(三)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实施细则>等4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工信消工字〔2024〕130号)中《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年度生鲜乳喷粉补贴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4.年度盟市生鲜乳喷粉补贴申请汇总表
本文转载自 内蒙古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