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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 2025-04-29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二、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管理

(一)具体要求。

1.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

请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中组织本地区企业、园区(产业园)开展遴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推荐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且是重点用水企业原则上应为节水型企业,绿色园区原则上应为节水型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2.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它行业要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1级水平的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优先推荐园区内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产业园)。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推荐的单位原则上应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且重点用水企业原则上应为节水型企业,绿色园区原则上应为节水型园区。制造业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申报自治区级绿色工厂。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单位,纳入培育对象改造提升后再推荐。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将评价报告向当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

2.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附件),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于5月30日前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选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根据工信部要求择优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对符合推荐国家级条件的绿色示范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

三、加强动态管理

(一)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日常管理。

各盟市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培育名单库,并不定期将拟培育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属于应移出名单的应及时移出并进行公告。指导和督促已创建为绿色制造示范的企业或园区于每年4月15日前按时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确保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填报质量。

(二)评价机构日常管理。

1.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在本地区开展绿色制造相关业务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引导第三方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平。指导和督促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于每年4月30日前按时填报年度工作情况。

2.第三方评价机构要坚持客户至上、服务至上、质量至上思想,坚决守住为企业负责的责任底线,严禁不登门服务搞评价、严禁走马观花搞评价、严禁弄虚作假搞评价、严禁相互抄袭搞评价、严禁不切实际搞评价、严禁借用资质搞评价、严禁相互转包搞评价、严禁能力不足搞评价、严禁托请找人搞评价、严禁胡乱承诺搞评价等“十个严禁”,一经发现查实,将列入黑名单,我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且三年内该机构不得在我区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评价相关工作。

3.采取自评价的企业和园区或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024年未按时填报年度工作情况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不予申报本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复核。

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管理,对2019年和2022年发布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绿色发展现状进行材料复核,部分单位进行现场复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填报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5月30日将复核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及电话:冯晔  0471-4866524

附件: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2025年4月29日



本文转载自 内蒙古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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