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精神,我市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了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集体作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我市正式推荐对象,何海涛等15名个人作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我市正式推荐对象,梁宵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我市正式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11—17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联系电话:63895398、63898120(传真),地址: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5014室。
联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68575713、68810691(传真),地址: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麒麟B座。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88979849、88152785(传真),邮箱:18223452358@163.com,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1301室。
附件: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正式推荐对象
1.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3.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7.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重庆忽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重庆市正式推荐对象
1.何海涛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部副总裁
2.郭毅军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巫 燕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
4.周兴海 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部长助理
5.洪 敏 重庆广仁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6.高 槐 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总监、工艺质量部部长
7.郭 茂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8.杨佐东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9.周 阳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数智发展部部长
10.张志飞 重庆摩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1.童伟明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12.乌日图牧仁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液生产部总监
13.吕 林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
14.王鹏程 重庆海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5.张功国 重庆信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正式推荐对象
梁 宵 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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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